2008年5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随着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加大,一些人因自身不廉害怕被查处。骗子正是瞅准贪官这样的心理,找到了发财捷径——
“替天行道”,“检察官”盯牢医院院长
卢金增 刘学玲 冯振伟

  假冒反贪检察官,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敲诈多名医院院长,诈骗钱财85万元。5月9日,山东省泗水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周广德、朱宁春、张开祥依法提起公诉。

  反腐,他们也来“分杯羹”
  2007年初春,无业人员朱宁春、张开祥与周广德在山东邹城一家小吃铺闲聊时谈到:现如今,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加大,一些机关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因自身不廉,都非常害怕检察院的人;如果冒充检察官治治他们,“替天行道,为民除害”,到头来也可以弄俩钱花花。三人一拍即合,商定了行动方案和作案分工。自此,一场长达一年之久的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,敲诈他人钱财的罪恶之旅开场。
  2007年3月的一天上午,这三人分别用假姓名办理了“检察官证”,并委托一家打字店印制了几份假传票。随后,他们来到山东曲阜市书院信用社,先打听到这家信用社主任的姓名、年龄等基本情况,便开始在大门口守候。当发现高某下班后乘车离去,他们驾车尾随其后,来到一家酒店门口。走到高某面前,三人一同亮明身份:“我们是检察院的办案人员,请配合我们调查一起经济问题……”高某冷不防就被“传唤”带到济宁市一家宾馆。一番“讯问”过后,精明的高某答应了三人提出摆平事件的条件,之后被放回。次日上午,三人再次与高某电话联系,没想到高某防范意识较强,警惕性很高。三人感觉气氛不对,便取消了下一步行动方案。

  敲诈医院院长上瘾
  出师不利并没有让他们停下犯罪的脚步。2007年11月初,三人以同样的方式将兖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朱某带到宾馆内,经过突击“审讯”,迫使朱某主动交代了在医院承建宿舍楼工程期间收受贿赂,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回扣的问题。三人让朱某当场写下“供词”。拿到证据后,他们暗示朱某可以花钱消灾,朱某爽快地答应了对方提出的条件。
  经过电话联系,朱某当即向亲友口头借款。次日上午,朱某在三名“检察官”的陪同下,回到兖州市医院办公室,将家属送来的总额为60万元的存款单交给他们。当天下午,三人将这笔存款全部提现后分赃。
  三人没想到,出手一次就有如此大的收获。接下来几天,他们先后用同样的手段,诈骗微山县人民医院院长吴某20万元、汶上县人民医院院长郝某5万元。

  假传讯牵出真案件
  2007年11月29日,周广德驾车拉着两名同伙来到泗水县城,用同样的方法将泗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(民主人士)兼县人民医院院长的王某“传讯”,并带到曲阜市一家宾馆。他们出示“检察官证”后,让其交代经济问题。
  王某多年从事临床技术工作,在泗水县是有名的脑外科专家,两年前走上县人民医院的主要领导岗位。作为县人大代表,未经县人大常委会许可,不能被随意传讯。王某自然起了疑心。随后,他假意答应三人花钱消灾,被放回后立即报警。当日,周广德等三人被抓获归案。
  据悉,济宁市两级检察机关获悉此线索后,在办理周广德涉嫌敲诈勒索案的同时,反贪部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,依法对上述被敲诈的兖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朱某、微山县人民医院院长吴某等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。
  据《检察日报》